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批同意给予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两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合计60亿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本行于2023年11月22日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开立预付款保函业务,金额为人民币1,137,956,729.20元,保函到期日为2025年9月28日。本行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开立的涉外预付款保函交易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根据《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行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本行属受同一央企集团控制的关联公司,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纺织工业部设计院,2007年重组进入中国石油,2009年重组更名为中国昆仑工程公司,2016年重组改制更名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致力于环境工程、芳烃及其衍生物、纺织化纤及合成材料、特色炼油化工等领域的建设、创新与发展,业务领域包括石油化工、煤基化工、合成材料、化纤纺织、环境保护及民用建筑等。 2022财年,公司总资产规模55.6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0.35亿元,实现净利润1.06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量1.66亿元。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守相关法律和监管规定,按照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业务审批和定价制度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应保函手续费按照本行对外公布的中间业务手续费收费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关于昆仑银行2023年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查、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批通过。议案明确:在关联交易上限内,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可免于重复履行重大关联交易审议、审批程序。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昆仑银行根据行内业务开展情况,核定了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两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两者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与我行开展授信类关联交易的上限,在关联交易上限内,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免于重复履行重大关联交易审议、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业务效率和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行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业务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