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享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我行与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信息咨询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本行与共享公司签订《信息咨询服务协议》。本行于2023年6月21日与共享公司签订完成《信息咨询服务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共享公司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共同出资,集团公司持股60%、股份公司持股40%,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共享公司于2019年10月注册成立,是集团公司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专业运营服务提供方,是集团公司财务、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客户服务及其他职能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旨在促进中国石油管理转型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共享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代理记账;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承办展览展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共享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长根,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共享公司签订《信息咨询服务协议》的定价政策按照商业原则和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符合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情况 本行与共享公司合作业务包括应收账款业务、中油E通延展业务、产业链下游拓展业务、昆仑快贴业务、票据池业务和代发工资业务等。依据《信息咨询服务协议》,本行接受共享公司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并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向共享公司支付服务费。本次签订协议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有效期内每年产生服务费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行与共享公司签订的《信息咨询服务协议》属于统一交易协议,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续签、实质性变更应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按规定进行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昆仑银行与共享公司拟签订统一交易协议,接受共享公司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并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向共享公司支付服务费,该业务与银行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