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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银行代销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方法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01日

  为规范我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控制基金销售的相关风险,确保基金产品的销售过程符合适当性要求,我行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行引入基金产品代销时,需对拟引入的基金产品进行评估并确定其风险等级。产品的风险等级将作为我行向投资者进行产品推介的重要依据。

  二、我行应考虑基金类型、资产投向及风险收益特征等因素,综合确定基金产品风险评级。基金产品风险评级过程,应坚持审慎性原则,同一基金产品,我行风险评级应不低于基金管理人评级。

  三、我行代销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分为低风险等级R1、较低风险等级R2、中等风险等级 R3、较高风险等级R4 和高风险等级 R5,具体评级标准如下表所示。

产品风险评级

评级标准

低风险

(R1)

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等产品结构简单,流动性较好的产品

中低风险

(R2)

债券型基金,避险策略混合型基金(含存续期内的保本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子份额等产品;

中风险

(R3)

股票型基金(含指数基金),混合型基金(避险策略基金、保本基金除外),及部分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进取级,另类投资基金(商品、贵金属、REITs等)等产品;

中高风险

(R4)

结构较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且估值政策较清晰的基金产品;

高风险

(R5)

结构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很高,投资标的流动性差估值政策不清晰的基金产品;

  基金中的基金和涉及境外投资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执行上述评价基准后可作适当调整。

  基金合同中约定以定期开放形式运作,且开放周期超过一年的,执行上述评价基准后可作适当调整(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除外)。

  四、基金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的,我行将依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重新评估其风险等级,对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不定期进行评价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