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银行代销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方法 |
||||||||||||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01日 | ||||||||||||
为规范我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控制基金销售的相关风险,确保基金产品的销售过程符合适当性要求,我行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定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行引入基金产品代销时,需对拟引入的基金产品进行评估并确定其风险等级。产品的风险等级将作为我行向投资者进行产品推介的重要依据。 二、我行应考虑基金类型、资产投向及风险收益特征等因素,综合确定基金产品风险评级。基金产品风险评级过程,应坚持审慎性原则,同一基金产品,我行风险评级应不低于基金管理人评级。 三、我行代销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分为低风险等级R1、较低风险等级R2、中等风险等级 R3、较高风险等级R4 和高风险等级 R5,具体评级标准如下表所示。
基金中的基金和涉及境外投资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执行上述评价基准后可作适当调整。 基金合同中约定以定期开放形式运作,且开放周期超过一年的,执行上述评价基准后可作适当调整(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除外)。 四、基金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的,我行将依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重新评估其风险等级,对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不定期进行评价更新。 |
||||||||||||